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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来了!4月20号天津高三初三复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07 17:52:51  阅读:6696 来源:自媒体 作者:秦皇岛新闻891

原标题: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来了!|4月20号天津高三初三复课

车辆限行措施有变?最权威的消息来了

有很多网友询问,

我市是否已开始限行措施?

小编明确地告诉大家:

不限号!不限号!

至于限行措施启动时间

我们会第一时间会在公众号进行公布

不信谣!不传谣!

快快告诉你的亲朋好友吧。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暂停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按照《秦皇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响应》要求,结合当前公交线路停运的真实的情况,为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响应期间,暂停执行机动车双尾号限行措施,再次启动时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30日

来源:秦皇岛交警

河北最新通知!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来了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含销售代理机构、网络信息平台)及从业人员的销售、租赁等行为做全面排查整治,尤其对有投诉举报的,要重点整治。

整治重点内容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含销售代理机构、网络信息平台)做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以下行为,对有投诉举报的进行重点整治。

(一)未按规定执行房屋网签备案,包括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二)发布虚假、违规(租售)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诱骗误导群众租房、购房,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三)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或者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等。

(四)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五)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条件。

(六)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七)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八)不具有房屋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九)不执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订金。

(十)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未单独标价。

(十一)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强制提供代办贷款、担保等服务并额外收取费用。

(十二)未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

(十三)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

(十四)其他违法违规、涉黑涉恶行为。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完成)。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畅通举报渠道,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突出问题增加整治内容,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专项整治。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份前完成)。各市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舆情监测、信访案件梳理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彻底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做到集中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清退一批。整治过程中,对上级转办、投诉集中的中介机构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份前完成)。在全面检查基础上,我厅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各市工作情况做抽查验收,对涉及信访投诉举报的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总结,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各地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加大查处力度。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 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告诫、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方式来进行全面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记入“黑名单”管理。检查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

及时公布“红黑名单”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的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直接举证、举报。对群众举报投诉,以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及时公布“红黑名单”,充分的发挥正反典型的导向作用。

来源|河北日报

天津复课开学时间定了!初三、高三4月20日开学!

今天,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面向社会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复课开学的通告”。

4月20日,全市初中、普通高中毕业年级同步复课开学,开始正常上课。

5月上旬或中旬,全市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年级分专业、分批次有序复课开学。

在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稳定的基础上,全市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非毕业年级和小学四、五、六年级适时复课开学,具体复课开学时间另行安排。

疫情结束后,小学一、二、三年级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等复课开学。

关于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现场学习的通知

注意!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最新通告来了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通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打击力度,经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行动。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重点依法打击以下四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一)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造成大气污染的;

(二)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的;

(三)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

(四)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物质,引起火灾,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

二、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线索,对举报提供重要线索的,生态环境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奖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0311-87908272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12369

河北省公安厅:0311-66993100

各地公安机关:110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公安厅

2020年4月3日

来源河北日报

速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

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 省属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自愿到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对其在校学习期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实行代偿

通知指出,2016年,为引导和鼓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河北省制定《河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自2016年起,享受城乡低保政策家庭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河北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内考评合格的,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实行代偿。

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国家免除或代偿全部学费政策的,不在范围内。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河北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2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2016年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可进行申报。

据介绍,申报时,申请学生向工作所在县级教育部门提交代偿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县级教育部门对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就业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市教育局,由各市教育、财政部门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来源:河北新闻网

紧急提醒!听到这5句话,马上挂电话!

疫情之下,老套的冒充“公检法”诈骗也“升级”到了冒充“疾控中心”的新版本。骗子自称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以事主涉嫌违法贩卖医疗物资为由,一步步实施诈骗。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支队提醒:疫情期间冒充“疾控中心”诈骗,迷惑性较强, 但只要听到这5句话,就可以确定对方是骗子,赶紧挂断电话!

人在老家待了40天 突然接到“北京疾控中心”电话

3月初,袁女士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 对方自称是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通报说袁女士从上海一家口罩厂大量订货,在网上违法贩卖口罩。袁女士表明了自己根本没有卖口罩,对方则直接报出了袁女士的身份证号,以此证明疾控中心没有查错人,并威胁说袁女士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听到这儿,电话中的袁女士明显“慌”了。“我就是个上班族,在老家都待了40天了,连家门都没出去过,怎么就一个电话说我卖口罩?”对方顺水推舟,推测袁女士的身份信息泄露被人利用了,还“好心”地帮袁女士转接上海的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就在女士逐渐对“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和接着登场的“办案民警”深信不疑时,她接到了北京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96110反诈骗专线打来的电话。原来,反诈中心根据举报线索对一个诈骗电话开展工作,发现这个号码跟袁女士进行了长时间通话,民警由此判断袁女士很可能已经上套了。

脱掉“疾控中心”外衣 还是冒充“公检法”的老套路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查支队苏兴博中队长介绍说,随着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的打击防范力度不断加强, 骗子们设置的骗局也在“与时俱进”,将冒充“公检法”诈骗披上“疾控中心”的外衣就是一种体现。

不过,只要对骗子的话术稍加研究就不难发现,冒充“疾控中心”不过是蹭热点增强迷惑性,以蒙骗事主的幌子,最终还是要回到冒充“公检法”诈骗的老套路——“帮”事主把电话转接到所谓的公安机关,接着冒充民警,明确告知事主涉嫌犯罪,利用公安机关的权威性震慑事主。再以要求事主配合调查为由,电话遥控事主在电脑上操作,把资金转账汇款到所谓的“安全账户”,或者骗取事主的银行卡密码及转账验证码转走钱款,完成诈骗。

反诈民警提示:听到这5句话 马上挂电话

苏兴博队长表示,只要听到类似下面5句话的任何一句,就可以确定对方是骗子,赶紧挂断电话,不要被对方洗脑。

1.“我帮你把电话转接到公安机关”

2.“你可以拨打114,核实一下我的电话号码”

3.“这个案件是保密的,绝不能跟任何人提起”

4.“把全部财产转移到公安机关安全账户”

5.“你登录一个网址,就能看到自己的通缉令”

警方提醒: 在接到自称“疾控中心”“公检法机构”等部门来电,被告知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时,请务必提高警惕;务必保护好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个人隐私信息,不能向他人泄露;如果发现被骗,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及时到派出所制作笔录,配合民警开展工作。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越小越

编审: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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