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有将财产传给后代的习惯,这在中国目前来看是没有问题,自己的财产想给后代多少就给多少,但到了美国情形却是大不同,美国是一个“万万税”的国家,特别是对财产转让征税是下手绝不留情的。美国遗产税如何征收呢?
有的人在中国打拼几十年,辛辛苦苦积累下不菲的家产,获得了美国绿卡是喜事,但如果过世,积累的财富就面临被“山姆大叔”征收高额遗产税的风险,即使这些财产是在中国,而不是在美国,“山姆大叔”也是一视同仁,该征税就征税。
在资产转让上,美国税法对三种身份的人有着不同征税规定,这三种人指的是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非常住外国人。一些大陆人士获得了美国绿卡,开始了“内在美”的生涯。老婆孩子在美国生活,老公在大陆做生意。看起来钱有进路,一有风吹草动后有退路。
但殊不知在美国的法律下,永久居民依然是外国人,不受美国的领事保护,但在缴纳遗产税上却是与美国公民享受一样的待遇,那就是此人一旦去世,他在全球各地拥有的财产要留给子孙,首先要过的关就是要不要缴纳遗产税。
在征税上,美国是“以人为本”,只要你是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不管你的财产在哪,在中国也好、美国也罢,到了天涯海角,都跑不了可能被课税的状况。即使是非长住美国的外国人,如果在美国有资产,“山姆大叔”会先判定此人是否属于在美国正式居住,一旦答案是YES,好了,这些人资产转让金额超过豁免额也需要纳税。
在人死之后计算遗产税时,有一个终生累积赠予免税额度,2014年是$5,340,000(此金额每年进行调整),这时会把生前所有用过的赠予免税额度从534万美金中减掉,然后剩余的额度跟遗产比较,遗产超出额度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征税。
“山姆大叔”这一招够狠,老爷子在中国打拚一辈子积攒的财富,只因拿到了一张绿卡,不仅无法全部留给后代,到头来还要向“山姆大叔”进贡。说起来这也不能全怪“山姆大叔”霸道,申请绿卡、成为美国公民,是个人的选择,既然选择了美国,就要按照美国的税法缴税。
美国征收遗产税富有美国特色,美国公民要征,不是美国公民的但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也要征,那些既不是公民也没有绿卡的外国人,只要是被判定在美国正式居住的人,死后在美国的财产“山姆大叔”也是毫不客气的来上一笔“死人税”。
而且美国政府还与世界上18个国家签订遗产税协议,这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奥地利、加拿大、丹麦、德国、法国、瑞士、芬兰、意大利、比利时、瑞典、日本、荷兰、挪威、南非、希腊和英国。不论是美国公民还是绿卡拥有者,要想在这些国家偷偷地转让资产就会遇到麻烦,“山姆大叔”会要求缔约国提供相关资讯,最后是重重地罚款,搞不好还会坐牢。
当然,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高净值人士放弃移民美国,或者放弃美国绿卡转投圣基茨的重要原因之一。
圣基茨和尼维斯是名副其实的“避税天堂”,这个国家无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净资产税、遗产税、赠与税,是一个非全球征税的国家。富豪们选择成为“圣基茨人”正是看中了这一点。由于圣基茨移民是一步到位拿护照,无任何居住要求,因此这些富豪们一方面拿著着基茨公民身份,享受着免税优势,另一方面可以在自己选择的地方居住,没有任何限制。
除了免税的优势之外,拥有圣基茨护照的富豪们变身成为了“世界公民”。圣基茨属于英联邦国家,持有圣基茨护照可享受全球130个国家的免签待遇,这给那些经常有国际商务与旅游活动的高净值人士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圣基茨已经成为国内高净值人士投资移民首选国家。
(本文整编自网络。